中小企业信用联盟贷


中小企业信用联盟贷款指我行为中小企业信用联盟成员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
(一)联盟会员入会的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条件; 
2、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3、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经营效益较好;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人在社会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诚信度; 
5、在华明村镇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保持正常的存款、结算业务,与我行保持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 
6、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且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7、承认联盟的章程,自愿加入联盟,及时缴纳贷款风险互助保证金; 
8、本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