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令)、《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现将天津华明村镇银行2024年第3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资本净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57365.9万元。
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3季度末,我行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共计3户授信金额125万元,第三季度发生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为再贷款债券质押担保费共计2笔7.9万元。
三、一般关联交易明细
(一)授信类:
我行2024年第3季度未发生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业务。
(二)非授信类:
1.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明村镇银行20000万股份,持股比例为50%。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明村镇银行发生再贷款债券租赁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了华明村镇银行的关联交易。办理债券租赁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18万元,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2025年8月26日,年化担保利率按借款金额的0.25%收取。本次交易构成了华明村镇银行的一般关联交易。
2.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明村镇银行20000万股份,持股比例为50%。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明村镇银行发生债券租赁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了华明村镇银行的关联交易。办理债券租赁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67万元,期限自2024年9月24日-2025年9月23日,年化担保利率按借款金额的0.25%收取。本次交易构成了华明村镇银行的一般关联交易。
我行与关联方进行的一般关联交易为授信类交易、非授信类交易。我行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按照我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进行,符合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治理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