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令)、《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现将天津华明村镇银行2025年第1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资本净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59753.85万元。
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6季度末,我行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共计3户授信金额251万元,本年发生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为再贷款债券质押担保费共计1笔10.34万元。
三、一般关联交易明细
(一)授信类:
1.杨富龙为华明村镇银行金钟支行行长,且与华明村镇银行发生贷款授信,授信金额为166万元,期限为2025/4/14-2028/4/13,本次交易构成了华明村镇银行的一般关联交易。
2.宋宗艳为华明村镇银行张贵庄支行行长亲属,关系为姐妹,且与华明村镇银行发生贷款授信,授信金额为20万元,期限为2025/6/27-2026/6/15,本次交易构成了华明村镇银行的一般关联交易。
(二)非授信类:
我行2025年第2季度本年发生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为再贷款债券质押担保费共计1笔10.34万元。
我行与关联方进行的一般关联交易为授信类交易、非授信类交易。我行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按照我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进行,符合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治理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