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业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一)借款人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2、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信贷政策要求,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5、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含)以下,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但以定期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和房地产抵押的贷款,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企业经营时间不到1年的,可暂不评级)方面的条件要求;
6、在华明村镇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支付结算监督;
7、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并提供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决议);合伙企业申请贷款必须符合合伙协议的规定;
8、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年检的贷款卡;
9、拥有法定的资本金,自有资金符合规定比例;
10、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11、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抵(质)押登记——贷款发放